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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微课培训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2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帮助青年教师了解运用“微课”教学模式、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培训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教师发展中心将于2017年6月6日至9日开展微课培训学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拓宽教师对于微课的认识,能够基本了解微课的制作方法并熟练使用微课设计与制作工具。

    2.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应用微课,形成主动应用机制,转变教育教学方式。

    3.鼓励、引导教师共享原创微课资源,加强生成性资源的收集、加工、利用,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优质资源滚动生成机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分为两组,分别为骨干教师组和青年教师组。

    1.骨干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要求有三年以上教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优秀,并对微课具有学习和制作的热情。被推荐者需要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微课培训学习活动申请表”(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7年5月26日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参见附件2。

    2.青年教师指2014—2016年入职且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此次培训也将作为2017年教师培训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培训内容

    序号

    培训学习内容

    1

    拍摄型微课

    如何撰写脚本

    如何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试镜体验

    2

    新工艺玩转微课开发1

    造就演示文稿专家:FOCUSKY使用及技巧

    3

    新工艺玩转微课开发2

    Camtasia Studio编辑与后期处理

    4

    微课编辑制作

    分小组微课制作及微课作品点评

    四、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学习活动分两期进行,每期两天。骨干教师组均参与第一期,青年教师组的参培情况见附件3。

    地点

    时间

    第一期

    机械楼101

    BIM实验室

    6月6日、7日

    8:30-11:30

    14:30-17:30

    第二期

    机械楼101

    BIM实验室

    6月8日、9日

    8:30-11:30

    14:30-17:30

    五、其他

    1.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培人员提交的微课作品,择优进行奖励。

    2.参与培训学习活动的骨干教师在申请教学研究项目时,给予倾斜。

    3.参加培训学习活动的教师需提前协调好调课等事宜,培训现场不得缺席,如有驻村、读博等特殊情况应填写培训延期申请单(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延期的青年教师不得于本年度申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证》。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 4187665

    地点:行政楼A110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5月22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