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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以及2026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4     

    各部门、学院(系):

    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实验教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冀《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以及2026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19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同时启动2026年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冀教高函(2025)42号文件正式公布立项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的预期成果要与立项申报文件相符。

    2、项目成果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践成果、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及其它材料。其中,论文需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实践成果需提供代表性内容和成果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采用或使用部门盖章后的采纳意见或适用说明,并提供相关数据)。

    3、发表论文应标注项目名称等课题信息,教材、专著等其他成果能标注课题信息的尽量标注。

    4、以论文作为结项成果主件的,项目主持人不是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或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不作为项目成果。

    5、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者教材等成果标注多个项目的,只认定其所标注的第一个项目。

    二、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研究主题

    1、实验教学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安全管理等研究。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研究。

    4、实验室安全研究。针对实验室安全末端责任落实机制、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实验室风险辨识与管控技术、信息化与AI赋能实验室安全管理、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型实验设备开放共享等研究。试点探索京津冀高校跨区域协作研究新模式。

    (二)推荐数量

    我校共推荐4项,各部门、学院(系)限报1项。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期为8个月,原则上不延期、不变更。

    (四)项目要求

    1、项目主要是围绕本科教学过程中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开展相关研究。

    2、项目负责人必须近两学年(2024-2025(1)学期以来)承担过本科实验教学任务或目前正在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限1人,每人限主持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5人以内(不含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4、已主持过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复申报。正在主持省教育厅其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参与此次申报。

    5、为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提高实验教学成效,学校将对正式公布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结项及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结项验收需提交材料:《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参照附件5)。

    (二)立项申报需提交材料:《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6)、推荐原表(附件7)。

    (三)请各部门、学院(系)于4月29日前将2026年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于行政楼A112实践教学科,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JJXK112@163.com2025年度项目结项验收及2026年度项目立项申报,项目负责人均须在5月12日前通过“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平台(http://shenbao.hbte.com.cn/)”完成。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工作流程(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

    (四)我校将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结项或立项资格,其中,对于申报立项的材料,我校将对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对项目主要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平台统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网络评审和综合评议,并适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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