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规范、有序、高效地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组织规范有序、成绩评定科学准确、教学资料完整归档,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严格执行考试安排
本学期考试周为第20教学周(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各教学部门应严格执行考试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与监考人员。考试安排详见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严把试卷命题质量
1.命题须符合大纲规范。试卷命题须严格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保试题难度适宜、覆盖面合理、题量适中,体现“两性一度”要求。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原则上应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2.做好试卷审核与管理。各学院(系、部)应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正确、格式规范、无错漏。经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交付印制。试卷在印制、交接、保管及装订各环节需专人负责,确保试题安全。
(三)落实监考与考务管理
1.加强考试管理。各学院(系、部)要认真组织考试,提前组织监考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及时通知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制定备用监考预案。
2.规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须严格遵守《监考教师职责》,提前抵达考场,认真核查学生身份,严格入场检查,重点防范学生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及利用网络实施群体舞弊行为。对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保留证据并如实记录,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提醒监考人员检查并正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器(金属探测器各部门提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借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已经安装在各教室墙上)。
3.做好应急工作预案。各教学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安排考务人员全程值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四)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1.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系)须加强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创新教育形式、优化教育内容,严肃考试纪律,切实增强学生诚信考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确保考试安排通知到位。各学院(系)务必提前通知学生考试安排(包括重修、转专业、延长学制的学生),确保学生收到并保存好通知记录。要求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
学生因病或重修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应提前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缓考,缓考考试与下学期期初补考一同进行。
二、成绩评定
(一)做好试卷批阅与复核
各教学部门在放假后第一周组织教师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复核工作,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应采用流水阅卷。任课教师应依据评分标准认真批阅试卷,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学生成绩。
(二)按时完成成绩录入
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18:00。教师录入成绩后须认真核对各项成绩,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正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未按时录入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依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教〔2025〕10号文件)进行处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课程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资料归档
(一)确保归档质量与时效
考试及实践环节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整理教学资料。各学院(系、部)在寒假第一周内完成本学期教学资料的检查工作,做好接受学校专项检查的准备。
(二)明确归档内容与要求
1.试卷类课程资料。命题资料(A/B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考试资料(学生答卷、考场记录单等)、成绩资料(成绩单、试卷分析等)及其他过程性考核资料。
2.实践类课程资料。任务书、指导书、实习(实验)报告、课设成果、成绩单及其他过程性考核资料等。教学资料的格式要求统一规范。
所有教学资料应格式统一、内容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系、部)应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巡视检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谨,成绩考核科学准确、成绩提交及时无误、资料归档完整规范。
(二)加强协同保障。各教学部门须与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密切协作,做好考试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响应并处理突发事件。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参与考试工作的教职工须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学校将对考试组织、监考履职及考风考纪等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4187667、4187658),对违规行为依规严肃问责。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