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第1-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考试周。
二、时间节点
1.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11月3日(星期一)期间,各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各年级各班级实践和理论进程。
2.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1月16日(星期日)期间,各教学单位根据理论和实践教学进程完成教学执行计划。
3.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1月30日(星期日)期间,各教学单位完成专业选修课程的预选工作。
4.2025年11月1日(星期一)-12月7日(星期日)期间,各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任务。
5.各教学单位于12月19日(第17周星期五)前将教学任务书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科。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严格依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学进程安排,有序完成教学执行计划,并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其中,课程代码、总学时、周学时、起始周等核心信息,必须严格遵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2025 - 2026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进程表来执行,严禁教师个人随意增减周学时,或擅自提前、延期结课!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周学时的,需按照教学变更审批程序进行操作。另外,课程的起始周应根据总学时与周学时来确定(总学时会随起始周的变动而相应调整)。
2.教学班合班尽量不要跨多个专业(不超过2个)、多年级、多院系合班。合班时有一定规律,尽量在同一学院内的专业完成教学合班。受教室资源和学生课表的每周总课时的限制等原因,若合班专业跨度太多、后期极难排课和调课。
3.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选择正确的教室类型(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专业教室、校机房还是院系机房)、合班人数注意多媒体教室最大容量不能超过206人、校机房为180人。
4.实践教学环节(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的课程要求在课程库里是否实践课标记标“是”。填写实践周数,按照每周16学时生成该门课程的总学时。
5.课程名称相同或教学内容相近、但是课程代码或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系统无法完成合班!
6.做教学执行计划前需要在“学籍管理”-“班级信息”先点击“人数刷新”刷新在校班级人数,然后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点击“校区刷新”和“人数刷新”(选择覆盖),以保证在校人数与计划人数一致。
四、注意事项
1.实践、实验类课程无需在正方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内编排上课时间、地点的,系统内“不排课标记”应选择“不排课”。
2.多名教师合授课程的,需明确每位教师的具体上课时间起始周且起始周不能重合,明确成绩录入教师。调课换教师时注意成绩录入
3.同一门课程既包含理论学时,也包含实践学时,实践学时需切实完成落实,须确保涵盖所有班级。
五、课表编排
本科生课程表编排需遵循以下原则:课程应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进行,同时,同一班级在半天内的课程应尽量集中在同一栋教学楼内。课程的时间与地点需合理且均衡地安排,确保所有教学任务能够100%得到落实,避免出现漏排或错排课程的情况。若教师因身体原因、在职进修,或家庭确实存在特殊困难,对上课时间有特定需求的,可在11月底至12月5日期间前往教务科进行登记。
六、联系方式
教务科A109东,联系人:刘彦柱、孟慧 , 联系电话:0313-418765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