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经费管理,规范报销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教学相关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经费报销
(一)赛前审批:需使用教务处相关经费参加学科竞赛的,应事先向教务处提交《学科竞赛经费预算审批表》(附件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获得相应费用支持。未履行赛前审批程序的,不予支持。
(二)赛后报销:竞赛结束后,经办人须填报《学科竞赛经费报销审批表》(附件二),依次经所在学院(系、部)、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手续。
二、校内学术交流经费报销
需使用教务处相关经费开展校内本科教育教学活动交流的,应事先向教务处提交《本科教育教学活动交流申请表》(附件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获得相应费用支持。
三、其他教学事项经费报销
因其他教学事务需使用教务处相关经费的,应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其它相关经费审批表》(附件四),依次经本部门、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手续。
相关附件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
教务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