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疫情复课后实际教学情况,学校在第16、17周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与学校督导组抽查,各二级学院、系(部)自查、互查。
1、期末考试:落实好期末考试试卷、监考、巡视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2、课堂教学:核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提前结课、教学变更补课等情况。
3、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教材选用、教学日历编写等情况。
4、各类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设计、试卷等教学资料的归档。
各二级学院、系(部)在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在新学期第一周内交到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