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广相关高校在智慧教学领域的优秀经验,表彰在智慧教学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营造积极开展智慧教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开展“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我校教师发展中心鼓励广大教师努力探索开展智慧教学实践,积极参与此次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起,以一年为周期组织评审。
1、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二)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在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智慧教学之星”名单;
(四)评审公示结束后,中心将向获得“智慧教学之星”的教师授予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