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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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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为了推广相关高校在智慧教学领域的优秀经验,表彰在智慧教学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营造积极开展智慧教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开展“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我校教师发展中心鼓励广大教师努力探索开展智慧教学实践,积极参与此次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起,以一年为周期组织评审。

    二、评选条件

    “智慧教学之星”的基本条件是:

    1、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2、在校内外积极推广新型教学理念和智慧教学工具。

    三、申报程序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18日,登陆研究中心网站(www.rcoe.edu.cn)下载并填写《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

    四、材料寄送地址

    《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单位审查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本发送至:office@rcoe.edu.cn,邮件标题“智慧教学之星申报(姓名+单位)”。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五、材料审核及评审

    (一)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在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智慧教学之星”名单;

    (四)评审公示结束后,中心将向获得“智慧教学之星”的教师授予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4187665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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