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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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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真正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中的作用,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按期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毕业设计(论文)有自己独到见解,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水平较高;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科学,实验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外文资料翻译质量好。

    4.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备、清晰、准确。

    5.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要领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6.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

    7.符合我校本科学位论文查重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组织工作

    1.各学院请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两日内,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学生申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序号

    学 院

    本科毕业生人数

    报送篇数(2%)

    1

    建筑与艺术学院

    192

    4

    2

    土木工程学院

    477

    10

    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83

    6

    4

    机械工程学院

    220

    4

    5

    电气工程学院

    298

    6

    6

    信息工程学院

    204

    4

    7

    经济管理学院

    310

    6

    8

    外国语学院

    73

    1

    9

    理学院

    46

    1

    合计

    2103

    42

    3.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有两位同行专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校内外均可)对其做出真实具体的评价,同时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须填写评语并签署意见。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材料

    (1)填报《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严格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格式》(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要求,书写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注意文件命名要求:

    word文档命名:专业+学号+姓名,如“建筑学2011112113张三”;文件夹命名:**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③ 填写《XX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一份),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电子版。

    5.学校将为本次评定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颁发荣誉证书,并汇编成设计(论文)集,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格式整理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载。

    为保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应认真负责,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高质量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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