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增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承担2014届、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各专业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与评选标准参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例》执行。
1.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专家评审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例》,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4.请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的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严格把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学环节,以进一步提高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