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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6-28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籍管理,教务处拟定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优秀本(专)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留(降)级管理规定》(讨论稿),现将讨论稿发放给你们(见附件),望各系(部)认真组织讨论并提出书面意见后,提交教务处教务科,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讨论稿具体内容同时见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
教务处
2011年6月28日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讨论稿)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有关留(降)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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