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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3     

    各教学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和我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好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合理选派指导教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各系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毕业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安排等。从选派教师指导、选题、开题、前期和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制订出符合本系特点的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并认真审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确保配备一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切实做好2011届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做好毕业设计选题、开题工作,加强教师指导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

    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同一课题要求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向,做同一研究方向的课题,每个学生的方案或参数不能相同。选题可以采取教师指导指定和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选题每年须更新,加大对毕业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保证课题数量。指导教师要在选题、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等的基础上把好关,为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设计(论文)打好基础。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全程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各阶段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表》、《阶段批阅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记录》,及各指导环节的意见、建议及评语,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做好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的管理工作

    为规范我院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设计工作质量,各系要严格按照我院《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执行,严格审批,认真填写《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系必须给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学生应同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学生必须在答辩前10天回到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在学院进行。

    四、加强对毕业设计质量进行监控管理

    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是保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系要加强对毕业设计选题、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毕业设计过程、毕业设计答辩过程、学生的毕业设计进展情况等进行监控管理,各系有关领导应深入教学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本届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

    五、组织好毕业设计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1)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须有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要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2)答辩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后,成绩合格者方可答辩。

    各系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制定毕业答辩安排表,确定毕业答辩时间、地点,并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名单(每组参与答辩的教师人数)及答辩事宜请示报告提交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后交实验与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时间初步定为:2011年6月20日— 6月26日。

    (3)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和评语相结合。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

    六、做好评优、总结与数据统计、材料归档工作

    (1)各系要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做好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的评选、推荐工作,填写《优秀本科毕业设计申请表》,并上交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电子文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的格式可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 下载专区中下载)。

    (2)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各专业要对本科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提纲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中的有关要求)和数据统计,并对毕业设计工作文件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存档。

    各系应向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送交的材料主要有:

    ①《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

    ②《毕业设计一览表》

    ③《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⑤《毕业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

    ⑥《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

    ⑦答辩结束一周内提交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书面总结(教学主任签字及盖系章)。

    毕业设计的相关表格可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 下载专区中下载。上交的表格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所有表格及总结均上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并盖本系公章。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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