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09]31号)及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教[2007]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建设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精品课、教科研项目、“十一五”规划教材、教改论文等。
1、各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所属系(部)就前一阶段专业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填写“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自评表”于2009年10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中期检查实行集中汇报制度,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望各系部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好本系(部)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以促进我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