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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05
各系(部):
根据《关于修定2009年本(专)科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有关规定》(4月23日下发)和5月4日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时间安排,请务必于5月20日前,各系(部)拟定专业(包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经系(部)专家组审核、主任签字认可后交教务处。请下载本通知,公共基础课设置参照附件1,培养方案基本结构按附件2格式编写,其中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直接在表上填写。
附件1:本科各专业公共基础课一览表
附件2:培养方案基本结构
教务处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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