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积极钻研教学,现布置2008年度学院十佳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十佳教师评选依照院教[2006]28号执行。评选由两个阶段组成,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与学院最终评选。学院评选项目包括:材料(个人年度总结及近3年内的科研、教研成果等)审核与公开课比赛。
二、候选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两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符合学院规定;填写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2份(原件1份其余可复印,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候选人推荐表于9月2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名额参照附表),过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四、候选人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已上传到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敬请各系、部、处认真组织好十佳教师候选人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