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高〔2012〕34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0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就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案和任职条件(见附件)
二、推荐办法
1、每校同一学科的委员推荐不超过2人。
2、优先推荐上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材料报送
请学校于2012年6月2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和推荐材料(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见附件)报送至我厅高教处。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bsgjc@163.com。联系人:高明;电话:0311-66005128;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