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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00:00:00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感召下,为把握新时代脉搏、聆听新时代声音、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坚持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函〔2021〕2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颂党史百年风华,承运河千年文化,奏民族时代强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内容

    (一)朗诵大赛:举行第四届“新声”大学生原创作品朗诵大赛。

    (二)名家讲坛:邀请央视著名主持人、著名朗诵艺术家或播音主持专业教育专家等讲座。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原创”“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三)报名要求

    各参赛选手以作品为单位创建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姓名”,文件夹内需包括:①参赛作品视频(名称与文件夹名称相同);②200字以内作品介绍;③作品完整文本;④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021年7月20日前,各参赛选手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jwcyw110@163.com,邮件标题为“作品名称+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作品报送”。

    (四)奖励方式

    参赛作品经学校选拔后,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比赛。河北省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设选手奖及伯乐奖。其中选手奖共设六个奖项:“新声大奖”1个(在一等奖里产生),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10个,原创作品奖3个。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新声大奖”颁发奖杯。

    五、作品报送方式

    联 系 人:王明贤

    联系电话:0313-4187665

    邮 箱:jwcyw110@163.com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教务处

    2021年6月29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