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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6
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62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并展开此项工作。各部门在接到此通知后,务必根据《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任务拆分一览表》,仔细研究《数据填报指南》,安排相关人员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以免影响学校整体数据的填报及上传。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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