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现布置2013年度学院十佳教师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十佳教师评选参照《关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修订)》(见《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文件精神。
二、十佳教师评选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与学校评选等程序组成。学校评选内容包括:个人材料(包括个人年度总结及近3年内的教学、科研成果等)、候选人的教学录像(时间约30分钟)与公开课。
三、候选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两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符合学校规定,填写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十佳教师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于10月11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过期不报将按弃权处理。学校将于网上公布院系初选名单,十佳教师候选人将接受教师、学生的监督与评价。
五、候选人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8日前由院系统一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包括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与成果复印件等)。
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已上传到教务处网站的教学质量管理科下载专区。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