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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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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4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促进学风建设,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时间

    2024年78日至712日。

    二、巡视方式

    采取学校、学院两级巡视。

    1.校级巡视: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校教学督导专家、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校级巡视组,全面巡查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考风考纪、考场环境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由学校通报处理。

    2.学院巡视:各二级学院、系(部)成立考试巡视工作小组,负责检查本学院的考试安排、教师监考及考风考纪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巡视内容

    (一)对考场秩序和监考教师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监考教师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巡视过程中发现监考教师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所在学院(系、部)和教务处报告,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学生考风考纪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违纪等行为,需协助监考教师做好学生作弊、违纪资料收集、记载,督促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作弊、违纪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一)各巡视组联络员,负责本巡视组的联络工作和巡视安排,负责相关表格的填写、资料的整理报送等工作。

    (二)各组联络员请于巡视前一天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崇德楼A109)领取巡视工作牌和考场巡视记录单,巡视结束后,请尽快将巡视工作牌和巡视记录单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因故不能参加巡视的人员,请于巡视前一天向本巡视组组长请假,并报本组联络员备案。

    联系人:刘志慧  联系电话:0313-4187660


    附:

    1.校级巡视组分组名单

    2.巡视记录单纸质

    教务处

                                                          2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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