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学校决定于8月21日—8月27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教师出勤和课堂教学情况;
2、检查学生返校、上课出勤及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3、检查教学保障情况,包括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
4、教学任务的落实及各类实验、实习的开课准备情况;
5、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二级学院、系(部)自查和学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3、检查结束后,请各院系于8月29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盖章以后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崇德楼A112)。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