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教务[2020]11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复课后教学的实际情况,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
(1)备课情况:授课教案、讲稿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充实;教学课件是否符合需求。
(2)课堂教学:检查教师的教风教态是否端正,教学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气氛是否活跃,是否达到了教学目的的要求。
(3)辅导答疑:教学过程中是否开设有辅导答疑。
2、实验与实践教学
(1)实验课的开设和执行情况;开放实验的计划、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实验情况;实验课教学效果。
(2)认真检查学生各类实习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3、教学管理
(1)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复课后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2)根据思政课相关文件精神,紧抓思政课课堂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严守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
4、二级学院、系(部)应做好教学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二、教学检查方式与时间
检查时间为10月19日—10月30日。
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系(部)两级检查制度,以二级学院、系(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附件),于11月6日前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三、教学检查的其他说明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复课后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教学、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1、各二级学院、系(部)的领导根据《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并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听课记录》。本学期末将《听课记录》(各教学单位自行备份)上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存档。
2、通过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等形式的课堂讲学来帮扶新入职青年教师、新开课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通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附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