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收藏本站 学校邮件
站内搜索
    教材征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材文印中心 > 教材征订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各学院(系、部):

    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程序,推进优质教材进课堂,确保教材选用质量,促进教材征订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

    (一)凡选必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及对应课程建议名单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查看。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反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的新版教材。如无上述教材,则应当优先选用同类高校公认共选的通用教材,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教材选用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便于开展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单位开设的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相同教材。教材一般按学制周期更换,优先选用近5年出版的优秀教材出版时间达10年(含)以上的教材原则上应予淘汰。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发生内容变化时,教材选用应做相应调整。

    (六)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工作实教研室、院(系部)和学校三级审核备案制度。

    2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需要提出拟选用的教材,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将拟选用的教材样书提交教研室审核,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体审读、充分论证,提出初审意见,确定备选教材后报所在学院(系、部)审核。

    3学院(系、部)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经会议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形成《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专家审读意见表》(附件2。学院(系、部)党委(党总支)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4)学院(系、部)的教材选用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七)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教材不选用;已在之前教材专项检查中明确更换的教材(含自编教材)不得再选用;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含电子教材)和由境外作者编写的中文译本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

    二、教材征订

    1.教材征订截止时间:2025630

    2.请各学院(系、根据2025-2026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好下学期教材征订填报工作(教务系统)

    三、教材填报说明

     1、教材的ISBN编号、出版社、价格、数量、主编信息、版本信息正确填报,以免发生订错版本、订错数量等问题。

     2、报送纸质版材料要求:所有纸质材料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材料包括: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一式份)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专家审读意见表》(一份)

     附件3《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一份)

     附件4《教材预订单》(一份)

     附件5班级预定教材信息汇总表》(一份)

     附件6:《教师用书基本信息表》(一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材选用征订工作请务必于63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材征订信息填报,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崇德楼A111,电子版发至邮箱:jcwyzxjy@163.com

    联系人:穆莹雪 联系电话4187662

     

    教务处

    2025613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