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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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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各学院(系)、部:

    因疫情防控和冬奥会的实际影响,为确保我校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拟于本学期末提前发放下学期教材,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 教材选用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工作须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教材的选用和征订严格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材选用管理规定》(教务[2020]14号)的要求进行审核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编教材要坚持凡编必审,对参编教材人员须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核,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不能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教材(含境外教材)不准用。

    2、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实施教研室、院(系)部和学校三级审核备案制度。任课教师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并将拟选用的教材样书提交教研室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课程所在单位复审,复审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选用教材需提前一个学期进行审核报备,随安排下学期教学计划时一同上报。

    3、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要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应当使用马工程教材的课程须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相关教材。

    4、选用的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五年内公开出版的教材,具有与国内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提倡在同类教材中选用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的先进教材,以及适应专业、学科发展新需要的新教材。

    5、严禁选用低于本科培养层次的各类教材。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同一种教材。

    6 、教材应选择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能从正规出版社直接订购到,通过其他渠道选订的教材,学校一概不予订购。

    7、各单位将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和附件2:《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一份)的纸质材料同电子版于11月9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材文印中心(行政楼A111)。


    二、关于征订教材的有关事项

    1、各专业班级在11月9日(周)前完成学生教材预订的统计和填报工作,教材预订单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3《教材预订单》(一式三份),班长留存1份复印件,届时凭此单领取教材,另2份交学生所在学院。

    2、订教材的学生每人交订书款200元,由班长统一收取(建议及时存入校发工行卡内),领取教材时统一结算书款,最终缴纳书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3、学生所在院系收齐各班附件3《教材预订单》后统计填报附件4《教材预定汇总表》将《教材预订单》和《教材预定汇总表》纸质版11月9日上报教务处教材文印中心(行政楼A111)。

    各单位将以上教材征订的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3024418@qq.com,联系人:代长明电话:4187662手机18603232515。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hb_100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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