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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7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本科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本科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立项工作严格遵循“党管教材、政治首位、质量第一、特色突出、规范合规”原则,全面落实凡编必审、分级管理、全程监管要求,聚焦教学急需、行业紧缺、特色鲜明的本科教材建设,严把教材政治关、学术关,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拼凑式教材立项。

    二、申报类别

    本次立项分为新编教材、修订教材两类,涵盖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立体化数字教材(含配套音视频、案例库、资源包等配套教学资源)。

    1.新编教材:契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面向各学科专业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建设需求,适配国家、省、区域产业发展新业态、新需求,属于教学急需、行业紧缺、能够有效填补校内课程教学空白的全新编写教材及配套立体化教学资源。

    2.修订教材:已出版并投入本科教学使用2年以上、教学反馈良好,但内容、标准、案例、技术滞后于行业规范、学术前沿及教学改革需求,需系统性升级迭代的自编教材。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导向合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人员资质合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记录;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科教学规律与教材编写规范。编写团队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院内公示通过。

    (三)内容质量达标。教材体系严谨、逻辑清晰、学术规范,准确反映学科前沿、行业新标准、新工艺、新成果,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无知识产权问题、无歧视性内容、无商业广告。

    (四)建设基础充分。新编教材须完成编写大纲、课程思政融入设计方案等;修订教材须提交详细修订说明、新旧内容对比、升级方案,具备按期完成编写、审核、出版、投用的基础条件。

    (五)合规性要求。凡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编订、更换替代性教材;不得重复立项、同质化立项;不得申报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无特色无创新的教材项目。

    (六)本校在职教师应为第一主编,鼓励与其它高校合编教材,鼓励与生产一线的具有较强技术运用能力和较高实操水平的技术人员合作共编教材。

    四、立项重点扶持方向

    (一)适配国家战略部署与区域行业发展新业态、新趋势,符合学校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训课程专用教材及配套教学资源;

    (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与行业高质量发展、适配各学科专业教学改革需求、能够填补校内课程教学空白的紧缺特色教材;

    (三)深度融合信息化教学、配套立体化数字资源的新形态、沉浸式教学教材;

    (四)教学应用成效良好、具备培育提升潜力,可择优推荐申报上级各类优质教材评选的建设项目。

    五、申报与管理要求

    (一)分级审核责任。各二级学院(系、部)为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须完成教研室集体论证、院内专家初审、政治把关、公示备案,择优推荐上报。

    (二)编审规范要求。立项教材严格执行凡编必审、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三)项目过程管理。教材建设周期1—2年,实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全程台账管理。立项后不得擅自变更教材名称、编写团队、核心内容、出版计划;确需调整的须书面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成果归属与存档。立项教材版权归属学校,结题须提交完整文稿、审核材料、专家意见、教材样书及全套数字资源,纳入学校教材统一台账管理。

    (五)违规处置机制。对立项后无故拖延、擅自变更内容、审核不合格、存在政治与学术问题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暂停团队后续申报资格,依规追责问责。

    六、申报材料清单

    本次教材立项申报须完整提交以下全部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须规范填报、内容真实、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二级学院(系、部)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一)核心申报材料要求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签字齐全、学院盖章);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教材建设文稿材料

    1.新编教材:完整教材编写大纲、课程思政融入专项设计方案;

    2.修订教材:详细教材修订实施方案、新旧教材内容对比对照表、原教材完整样稿或影印材料。

    (三)资质与诚信承诺材料

    1.教材编写团队政治资格审核表(二级学院、系部党组织审核签字);

    2.教材编写师德师风与学术诚信承诺书(全体团队成员签字)。

    (四)院内审核佐证材料

    1.教研室集体论证评审记录(含参会人员签字、论证结论);

    2.二级学院(系、部)教材管理工作小组专项审核会议记录(含意识形态把关结论、参会人员签字);

    3.院内申报公示截图或公示台账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五)其他补充材料(择优附报)

    1.编写团队相关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课程建设成果佐证;

    2.校企合作协议、行业专家参与证明、工程案例资源证明材料;

    3.拟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优势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

    (六)材料装订及数量要求:

    附件 1—8 按顺序装订(共报送1套),附件 9 提交纸质材料 1 份。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命名为“XX 学院(系、部)-2026 年度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材料”,压缩包内文件按申报教材名称分类命名。请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教务处教材文印中心,所有材料由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七、时间要求

    (一)申报报送阶段:2026年9月11日前各学院(系、部)完成院内审核、公示、材料报送;

    (二)评审审核阶段: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示立项阶段:经学校教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评定结果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发文立项。

    八、其他说明

    (一)学校对校级立项教材项目予以政策扶持与相应经费支持;

    (二)所有立项教材建设全过程接受学校教学督查、意识形态督查,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联系人:穆莹雪    联系电话:0313-4187662

     

    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jwcyix@hebiac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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