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成绩报告单遗失或损毁后不予补发,参加2005年6月及以后各次考试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 (chaxun.neea.edu.cn)自行办理成绩证明。成绩证明与CET成绩报告单有同等效力。
自2014年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补办 CET(纸笔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调整如下:
1.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bbcjzm.neea.edu.cn/)进行网上办理。
2. 该申请仅限于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试。
成绩核查内容为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仍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2)身份证复印件;3)回函信封(信封填写格式见上图)。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详细地址和收件人及邮票)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考生务必提供回函信封(有详细地址和收件人及邮票),如未提供,申请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