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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校党〔2019〕4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总结和凝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度立项建设、现建设期满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课程负责人须按规定提交验收材料。

    三、材料要求

    1. 各教学单位统一填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课程汇总表》(附件2)。

    2. 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附件3),所填内容应确保真实、科学、规范。

    3. 提供课程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案例、教学活动照片、授课视频、微课、课程建设效果证明、学生反馈、教学评价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材料》(附件4)所列材料为必须提供项,其他材料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支撑材料使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支撑材料封皮》(附件5)统一装订。

    四、工作安排

    1. 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按照规范提交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 提交验收材料。各教学单位将验收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与按课程装订成册的验收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同时,将验收课程汇总表及验收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yjsk@126.com。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存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3. 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验收的课程,由学校颁发证书,未通过的课程延期一年整改。

    4. 延期申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课程,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佳

    联系电话:0313-4187794

    地址:崇德楼A109 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附件1:2026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课程名单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课程汇总表

    附件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

    附件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材料

    附件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支撑材料封皮

    附件6: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17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   邮编:075000  |  邮箱:jwcyix@hebiac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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