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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校教〔202010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总结和凝练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以下两类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1. 2024年度立项建设现建设期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 2020年度、2021年度立项建设,此前已申请延期验收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验收方式

    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课程负责人规定验收材料。

    三、材料要求

    1. 教学单位统一填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课程汇总表》(附件2)。

    2. 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申请书》(附件3所填内容应确保真实、科学规范。

    3. 提供课程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案例、教学活动照片、授课视频、微课、课程建设效果证明、学生反馈、教学评价结果相关材料其中,《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材料与建设标准(试行)》(附件4所列材料必须提供项,其他材料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支撑材料使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支撑材料封皮》(附件5统一装订。

    四、工作安排

    1. 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按照规范提交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 提交验收材料。各教学单位将验收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与按课程装订成册的验收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622日前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同时,将验收课程汇总表及验收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yjsk@126.com。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存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3. 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验收的课程,由学校颁发证书,未通过的课程延期一年整改

    4. 延期申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课程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佳

    联系电话:0313-4187794

    地址:崇德楼A109 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附件12026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课程名单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课程汇总表

    附件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申请书

    附件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材料与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支撑材料封皮

    附件6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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