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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校党〔2019〕49号)文件要求,为更好的推进和凝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成果,学校决定开展 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校立项的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020年度申请延期验收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二、验收方式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采取校内专家审核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由教学单位统一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3)。

    (二)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附件1)。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三)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案例、教学活动照片、授课视频、微课、课程建设效果证明、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评教结果、其它可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等(用附件2的封皮统一装订)。必要项目如下:

    1.说课视频: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电子版)

    2.微课视频:不少于3段10分钟左右的微课视频。(电子版)

    3.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样例。提供5个融入课程思政的具有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电子版与纸质版)

    4. 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的整门课程教案。(电子版)

    其他材料可根据课程建设情况自行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

    四、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审核汇总。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按照规范提交验收材料,核实材料真实性。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所有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18:00前报送至行政楼112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电子资料刻录光盘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yzyjsk@126.com)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发放证书,未通过评审的自动延期一年。

    (三)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课程可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期一年验收。课程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确有变更需求的,需课程负责人提交课程变更申请,并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人及电话:肖瑞雪,4187663。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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