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校教[2023]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申请转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各院系要认真学习贯彻转专业的实施细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转专业工作,做好转专业的材料申报及资格审核工作。
2、2023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已修读课程成绩单;因休学创业或有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复学后申请转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有挂科,尽快安排补考,通过后方可转专业,退役学生单列汇总表,与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材料一起上交(注: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该年级学生人数的5%以内)。转专业的申请材料报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3、能源工程系的能源动力类专业属于大类招生,该专业学生在大三第一学期进行专业分流。
4、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崇德楼A109);2024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周三)下午17:00,过时不再受理转专业的申请。